夫妻续存期间的债务怎么承担责任?

   |    2017年8月7日  |   个人债务  |    0 条评论  |    504

夫妻续存期间的债务怎么承担责任?

一、你可能会问:夫妻一方借钱,另一方要不要一起还?

说实话,干债务这行二十多年,我经常被债权人问:“王总,欠我钱的人是他老公,他老婆好像挺有钱的,我能连她一起告吗?”每次我都得认真回答:不是所有夫妻债务都是共同债务。 民法典第1064条讲得很清楚。今天我就把夫妻续存期间债务的承担责任讲透,再通过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,什么情况下可以找夫妻双方一起还。

二、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(民法典第1064条)

1.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

如果借条上夫妻俩都签了字,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说“这钱我会一起还”,那就是共同债务。两人都要还。这是最明确的情况。

2.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

比如借钱买菜、交水电费、给孩子交学费、给老人看病、买家庭日用品。这种属于日常家事,不管另一方知不知道,都算共同债务。因为法律推定夫妻对日常家事有互相代理权。

3. 超出家庭日常需要,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

比如一方借了50万开公司,另一方也参与了公司经营,或者这笔钱买了房子两人一起住。这时候债权人需要举证。如果能证明钱用在了夫妻共同利益上,那就是共同债务;证明不了,就是个人债务。

三、个人债务的典型情况

以下情况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:一方私下借钱去赌博、吸毒;一方借钱给情人买房;一方借款用于自己婚前财产投资且收益未用于家庭;一方借钱后另一方完全不知情,且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。这些情况下,债权人只能找借钱的那个人追。

四、一个真实案例:佛山客户借给丈夫56万,妻子称不知情,我们帮她追回

2025年7月,佛山做陶瓷生意的何老板找到我们深圳湘粤债务公司王总团队。他借给朋友邓某56万,借条上只有邓某一个人的签名。邓某拿到钱后半年失联。何老板找到邓某的妻子,他妻子说:“我不知道他借钱的事,这钱也没用在家里,你别找我。”何老板问我们:能不能告他妻子?

我们查了这笔钱的去向:通过律师调查令查到邓某收到56万后,转账记录显示:32万转给了他母亲,15万用于还个人信用卡,剩下的9万取现。没有一分钱转到家庭共同账户。但进一步调查发现,邓某和妻子名下有一套共同房产,是在借款期间购买的,首付40万。我们查到,邓某转给他母亲的32万中,有20万后来被邓某的母亲转给了邓某的妻子用于付房款。也就是说,这笔钱最终还是用在了夫妻共同房产上。

我们向法院起诉,要求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虽然借条只有邓某一人签字,但借款最终用于购买夫妻共同房产,属于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”。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,判决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,邓某及其妻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。法院查封了那套房产,邓某的妻子不得不上交首付款中的20万,加上邓某其他资产,何老板最终拿回了全部56万。

何老板感慨:“原来老婆不知情也可能要共同还债,关键看钱用在哪。”这个案子中,我们作为深圳债务公司,通过调查资金流向,成功帮客户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追回了欠款。

五、夫妻一方借钱,如何让两人一起还?三个建议

1. 借钱时让夫妻俩都签字

最好的办法。借条上写“借款人:张某(夫)、李某(妻)”,两人都签名按手印。这样肯定是共同债务,谁都赖不掉。

2. 转账时备注“夫妻共同借款”

如果只有一方签字,转账时备注“用于你们夫妻家庭生活”,日后举证时有帮助。

3. 保留另一方同意或知情的证据

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里,妻子说过“这钱我们会一起还的”,或者丈夫说过“我老婆知道这事”。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。

如果你已经借出去了,对方失联,可以委托正规的深圳债务公司协助调查这笔钱的去向,判断是否属于共同债务。我们团队就经常做这种调查。

六、如果你是债务人(借钱的一方),不想让配偶背债,该怎么证明?

有些客户反过来问:“王总,我老公借钱我根本不知道,现在债权人找到我,怎么办?”你可以收集证据:证明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,比如转账记录显示他转给情人、用于赌博;证明家庭日常开支由你自己承担;证明你对他借钱一事不知情(比如聊天记录里他承认“我瞒着老婆借的”)。这些都可以帮你免责。

七、成功案例

委托时间: 2025年7月10日(何老板委托我们深圳湘粤债务公司王总团队)
关键突破时间: 2025年8月5日(通过调查令查到邓某将部分借款用于购买夫妻共同房产的证据,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)
最后一笔回款时间: 2025年11月20日(邓某夫妻共同还款56万全部到账)

八、最后给你一句实在话

夫妻续存期间的债务怎么承担责任?核心看钱用在哪。共签共债、家庭日常所需、用于共同经营,都是共同债务。超出部分需债权人举证。如果你不确定能否让夫妻一起还,可以找像我们深圳湘粤债务公司王总团队这样的正规深圳债务公司,我们帮你调查资金流向、判断责任归属。记住,法律不保护“想当然”,只保护证据。